中国17世纪前后公私观念的新变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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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本文:杨翠兰.中国17世纪前后公私观念的新变化[J].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,2001,(1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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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翠兰 |
湖南零陵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政史系!湖南永州,42500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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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摘要:在我国古代 ,公私之争由来已久 ,且大多数人主张以公胜私。到了 17世纪前后 ,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种种变化 ,进步思想家们提出了不同于以往的公私观。具体表现在以下 5个方面 :1)他们在“私心自然”基础上 ,对传统的私观念“一分为二”;2 )主张“众私之和”为公 ,公通过私表现出来 ;3)主张天下为公 ,斥责绝对专制君权是天下之“大私”;4)公私性质具有时空上的相对性 ;5 )比较客观地评价了“私”的历史作用 |
中文关键词:17世纪,公私观,新变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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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New Change of Public and Private Value Around the 17th Century in Chin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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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eywords:the 17th century,public and private value,new change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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